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2年4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 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
2022年3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
废止2004年6月8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2022年4月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公布 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
2022年3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决定:
废止2004年6月8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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