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关于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4年3月27日
工信部联重装〔2024〕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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