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关于印发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的通知
工信部联重装〔2023〕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26日
工信部联重装〔2023〕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制造业绿色发展行动纲要(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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