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陕西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2021年以来,首批创建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政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为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根据验收命名工作程序,经县(区)人民政府申请、省级评估组实地核查、省级示范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命名西安市鄠邑区、西安市高陵区、宝鸡市陈仓区、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渭南市蒲城县、榆林市神木市、汉中市佛坪县、安康市汉阴县、安康市白河县这10个县(区)为第一批“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
现将命名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8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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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