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授权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开展2024年度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由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落实。经研究,我厅特授权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依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全年。
各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要认真组织和协调全省各地市统计调查工作负责专员,推动企业积极纳统报数,做好对网报任务的下达、催报、分析、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等事宜;同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密规定,确保企业敏感数据安全、不外泄。各有关企业务必全力配合,按时按要求如实向工信部运行监测平台报送运行数据(具体要求见《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特此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