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现将《陕西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通过社会面公开征求意见并致函44家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现收到有效反馈意见4条,其中:
1.建议第八条第八项中,将“以及获得其他省部级荣誉,可适度放宽条件”修改为“以及获得海关高级认证企业资质或其他省部级荣誉,可适度放宽条件”;
2.建议第十三、十四条中,由所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服务贸易示范园区、服务贸易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商务厅复审;
3.建议第二十二条中,增加金融支持措施;
4.建议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和考核中加入知识产权使用费指标。
以上意见均已采纳,特此公示。
陕西省商务厅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