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知发〔2023〕81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工作部署,落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贸促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我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有效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省知识产权局拟公开征集陕西省第二批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导专家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衷公益事业,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从事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理论和实务经验,具有较为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诉讼、仲裁、贸易调查、展会维权、海关执法等方面的理论和实务经验。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以本通知印发之日计算),能够胜任海外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对个别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四)能够接受委托,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相关工作,在职人员需保证所在单位能够为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五)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遵守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要求。
二、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请提供以下材料:
1.陕西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业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如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事务处理相关资格证书或执业证明复印件等);
4.专业领域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正规培训机构结业证等复印件);
5.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律文书、研究报告、委托代理协议、案件卷宗及相关报道等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能够体现申请人在该项工作中的主要作用,需加盖单位公章);
6.有关行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技术研发机构等单位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中应明确列出申请人从事过哪些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及其所做贡献),推荐意见将在专家遴选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申请人须于2024年2月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wqybhxzb@snippc.com,纸质版同时提交或邮寄至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东段)2196号沣东自贸新天地2A座(邮编:710086)。
三、评审及遴选
(一)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对非中国国籍申报人员,按相关外事要求进行审查),择优遴选拟聘任的海外维权援助专家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知识产权局发放聘书。
(二)对于已受聘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专家库的人员,只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和受聘聘书,即可直接入选。
四、工作职责
受聘专家应当积极履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导相关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需的当地知识产权制度规则等信息,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提供策略建议、可行方案等;
(二)参与知识产权调查研究,为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
(三)为重大或疑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技术或者法律咨询意见;
(四)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为海外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提供人才支撑和必要支持。
(五)为省知识产权局拟发布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和海外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项目开展、运营导航等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六)其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相关工作。
受聘专家应当积极完成省知识产权局委托的工作任务,如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难以达到工作要求,省知识产权局将予以解聘。专家也可自愿退出专家库,退出前应提交声明并交回聘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9-85719689、63916871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