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2024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经单位申报、市县初审、项目复审、集中评审等工作流程,现对拟确定的“宝鸡市岐山县水城·三国小镇AAAA级景区创建”等238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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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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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公示名单.docx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