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批准建设智能仿真系统和零碳智慧能源系统创新联合体的通知
陕科资函〔2023〕5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经研究,决定批准建设“智能仿真系统”和“零碳智慧能源系统”两个陕西省创新联合体(见附件)。
请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组建协议,明确目标和任务分工,以市场机制为纽带,以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为主要任务,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批准建设智能仿真系统和零碳智慧能源系统创新联合体的通知.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6日